父母离婚记(十二)
第(2/4)节
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随即无声失笑。
爱谁谁吧。
我只是一个搞唱作的歌手,又不是什么大明星,管他那么多干嘛。
人设崩塌这种事对很多活在大众镁光灯之下的明星来说或许是灾难,但对我来说不是。
一来,我又不需要靠它恰饭,二来,这其实也算是件好事。
至少,我一点也不想被我的粉丝们称作“礼貌小甜心”或是什么“外逃贵公主”。(天知道我的那些自称是“n个小矮人”的粉丝们是怎么想的……真是九曲十八弯的神奇脑回路,每次我听到他们高喊“公主公主快过来,矮人之家为你在”时,我都不由觉得我散发着万丈光明的歌途猛地一黑……)
但如果是这样都能导致我被群嘲或者是网暴,那也只能说明我当年转战幕前在舞台上唱歌的决定是错的。
既然如此,我还不如继续在幕后给人写歌。
只不过是从自产自销转回到自产他销,多了一道工序,却能为我解决幕前那些跟一只只从不会吐泡泡的鳄鱼似的静静潜伏着的麻烦人和麻烦事儿些……想想就觉得省事不少,令人快乐。
但这个念头也仅仅只是想一想而已。
不到不得已的情况,我是不会转回到自产他销的路子上的。
因为,再打工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再为那些事多又烦人的经纪公司打工。
——把我为大火影视剧和电影创作的歌曲拿给那些差劲到极点的音乐白痴们唱,也只有这些一心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懂音乐为何物的经济人做得出来了。
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毁了我的歌的同时,也侮辱了那些好看的电影和电视剧……(没错,我就是一直耿耿于怀我曾经为一部我极为喜欢的电影和一部影视剧写的主题曲,却被我当时的经纪人李立伙同那些脑袋里只装了钱其余啥也没有的人拿给了对唱歌唱法一窍不通,堪称零基础到张口只会朗读的演员们唱……这件事一度成为了我的心理阴影,当然,李立这个当着我的面是一套,背着我又是另一套,还总想着转行做赚差价的中间商的小人早已经被我单方面给炒了,但是这件事无疑给当时一直勤勤恳恳为公司卖力写歌赚钱的单纯打工人我敲响了警钟——打工人是没有前途的,更别期望有选择的自由。)
所以,打工是不可能的。
等下辈子吧。
但失业也是不可能的,我才不想被人称作当代失业女青年呢。大不了到时候我考虑下转行的可实现性,从此不唱歌也不写歌,回归到老妈一开始为我规划的新一届霸总养成的道路上,乖乖做个女承母业的富二代。只是偶尔在不忙碌的时候,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偷偷搞点研究音乐的小爱好,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一路胡思乱想着,我也不知不觉快步走到了一楼的露天停车场里。
时不时把头转来转去,左觑右看,老爸,老妈,程叔叔,re they(他们在哪儿呢)……
快速掠过一排又一排的保时捷、奔驰、法拉利、布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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