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一一章 未曾解风情 酒馔糊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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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还会什么那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斗转星移吗?这可是乾坤大挪移的克星,你咋就忘记了呢?”
穿着白麻衣的秃头者一脸正儿八经,其实他应该是幸灾乐祸,还有点沾沾自喜。
对于他,最快乐的莫过于看到别人的不幸,莫过于因为自己的言语而让他人怒其中烧,发怒的像是一条发情的公狗也似。
不过身为武林中人,能和大名鼎鼎,威震江南的慕容世家的主人牵连到关系,也应该是与有荣焉。
的确,谁当人家的干孙子干儿子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也拿不上台面,更不会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儿。
可是,若是叨了恩主的威权功名,从中能够升官发财,中饱私囊,又有几个不愿意乐在其中呢?
这世上,大家都是重实际,而轻名节,只要有肉沫,还愁没有人去当抢骨头的狗么?
那个歪戴着帽子的三十多岁的白衣人吭哧了半天,才不好意思点点头。
江湖人讲究的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你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儿,就算是大茶壶,卖屁股,就算是见不得人的事儿,也不能矢口否认。
好汉做事好汉当,如果做了却不敢说,也不敢担当,那只好做乌龟王八蛋了。
看来给人家做干孙子,也的确不是个光彩的事儿。
慕容归元年不过四十,他年纪也足有三十八九,若是认个干爷爷有个古来稀耄耋的年纪,那也委实不算是什么耻辱。
闲言不表,也没时间扯淡。
穿着红色衣服的那个矮子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道:“各位哥哥,这小子长得倒也不错,可是他骂咱们几个是狼,说咱们冤枉他偷了咱们的酒菜。”
那个青衣的矮子和红衣的矮子区别在于红衣的矮子脸上虽然不好看,但是还比较干净,而青衣的矮子脸上被麻子挤满,又被痘痘鼓涨,他的声音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怀好意。
他忽然仰头得意洋洋的嘿嘿嘿的笑道:“他们既然说咱们是狼,那么不就是说他们自己是羊吗?反正咱们这几个月嘴里淡出来鸟了,何不吃两只羊解解馋,坐这里喝什么扯淡的酒?”
他们一个个点头称是,楚留香微微一愣神之间,几个人已经站在他们的面前。
楚留香忽然之间感到这几个言语粗俗的人却有着一种莫可名状的可怕。快的可怕,那座曲江楼离他们少说也有五百步之遥,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已经将楚留香和青鸾包围在其中。
他们甚至一阵风也似,从二楼之上下来,也仅仅在瞬息之间,甚至都没有感到他们如何跳下来。
那个黑大汉一咧嘴,哈哈大笑,似乎他的笑也只是干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感到老大不自在。
他忍不住伸手就去摸青鸾,想要调戏她。
也许是因为他准备着调戏小娘们儿,因此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小姑娘,这么俊的模样,真是糟蹋给这小子了,真是一只好肥羊啊,怪不得这个乔模乔样的家伙说你们是肥羊,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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