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错案即错:迟到的正义非正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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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不是一致?会不会比别的表快一些或者慢一些?”法官追问。
“这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们一直在问几分钟的事儿,我真的不记得了。可是,我看到就是钟志强……那个背影,那个衣服,就是他……”
罗苏和道。
法官没有就此继续提问,但是,杜蘅的发问也的确开启了新的可能。也许案发时间比罗苏和预计的要晚一些,那么,钟志强就有足够的作案时间了。
这是对钟志强不利的证词和可能,杜蘅皱眉。不过,杜蘅旋即心中又坦然的是,这是不能够确定的证据,于被告人,不会有不利影响。
之后,没有人发问,罗苏和讲述了他曾经暗恋过林晓娜,林晓娜是多么善良美丽优秀的人,而钟志强一个普通工人,配不上林晓娜等等……这也是之前的证言里没有的内容。
“我暗恋晓娜,我得不到她的青睐,也希望她能够幸福。可是钟志强他太无耻了,他不能够看着晓娜找更好的对象,然后就杀了她,他太卑鄙了,混蛋,他就不能放……”
“出事儿之前的几天,我们厂子里岁数差不多的年轻人一起吃饭,晓娜说,街道办有个新来的办事员给他写情书,她有点动心了。那个办事员是大学毕业的前途无量,所以她想拒绝钟志强,想跟钟志强分手……一定是因为周六早上晓娜跟钟志强说分手,钟志强恼羞成怒杀人的……”
不必法官与杜蘅发问,那起陈年旧事在罗苏和心中扎的太深,一旦提及,关于此的故事喷薄而出。
及至现在,林晓娜已经死去经年,提及当年事,罗苏和仍旧感情深重。
当年那个街道办办事员,也曾经被调查。但是,当时他却是出差在外地,有很多人一起开会,不可能在省内,是以,没有嫌疑……
再审程序启动后的调查,庭前会议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尽管法院协调警方调查了张元,但是他车祸去世,而当年的事情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那天,他干什么人去了,无人知晓。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一个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谁杀了人。
林晓娜死了,死于他杀,强奸后杀人;然而,该案留下来的证据,不能够证明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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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此,杜蘅提交申诉状,她亦放弃了寻找真相的想法。她是钟志强代理律师,她需要证明的是司法机关将钟志强定罪是不合理的,而非找出来谁是真凶。重申了理由:公安机关在没有掌握钟志强任何犯罪事实和犯罪线索的情况下,仅凭主观推断,就将穿市一纸业工作服的钟志强为犯罪嫌疑人,理由不充分;不能排除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方式收集钟志强有罪供述的可能性;原审认定的钟志强作案时间事实不清;原审认定的作案工具事实不清,与钟志强供述不符;现场勘查笔录无见证人参与,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杜蘅还向市高院提交了钟志强的同学,工友的证言,证明钟志强性格阳光,思想比较宽和,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平时没有偷窃、打架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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