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信赖保护:请对我的信任负责(5)
第(2/4)节
起来就愁云惨淡的话题,但是,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的情况一直都存在,粗放经营野蛮盈利时代,这个情况不突出,此时,却凸显着,成为了首当其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每件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把控的标准,公司的成本,以及防范的风险都是必须要妥善安排好的,会议结束的时候,已过了中午十二点,每个人都记录了一堆的任务。
许乐康与沈家旭、杜蘅等人一起吃饭,许乐康正式邀请沈家旭到集团工作,任财务经理,协助财务总监何皓白工作。沈家旭不假思索的应下,兄弟握手的时候,杜蘅再念起不过几个月前的遗产继承案,不胜唏嘘。
————
陈清颖、杜蘅代表房东阿姨与购房业主的谈判没有谈拢,这本来也是在预料之中,人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是人之常情。
然而,出乎二人意料的是,房东阿姨一家隐瞒了很多的信息。
这房子,当时是有两个买主一起谈的。业主自己报价是840万,表示可以卖。其中一个买主出全款买,最多出840万;而房东阿姨一家看中这套房子,表示愿意多出20万,贷款买。业主思虑之后,表示接受以860的成交价和贷款的方式。
然而,却出现了这样的意外。
业主最初是不肯与他们谈的,后来,是房东阿姨带着杜蘅与陈清颖登门拜访,才肯坐下来谈。
业主义愤填膺,表示比房东还冤:
“如果当时你们说不买,已经卖完了的,过户都过完了,我840万都到手了;现在倒好了,你们买不起了,还要我退定金,这个时候我卖给谁去?合着损失我也一个人承担,这合理吗?你要是不买也行。现在我要卖房子,840万有人全款,我卖,你给我找去……你找到了我都退给你们。要是没人买,那就这样吧,我不可能退的。”
“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之后10天付首付,你们可是没有付首付给我的。其实你们已经违约了,房子不卖给你,我卖给别人也不用给你们退回定金的。现在我说了,你们去找,有人买我就退给你,够宽容了吧……”
“什么律师不律师的,去告我吧,法院要是说让我退,我一分钟不耽搁……你们别再找我了,这事儿没啥可谈的。”
业主咄咄逼人,丝毫不退让。
事情已经陷入了僵局,抱着微渺的希望,杜蘅作为代理人,起诉业主。
二十万标的额的案子,适用简易程序。不组织合议庭,由独任法官审理,三个月结案。
是以,立案不久就组织了开庭。
法庭调解,业主不同意调解;
开庭审理,杜蘅主张不可抗力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要求退款;
被告没有代理律师,自己坚持着按照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执行。
庭审结束,被告先退庭离开。
女法官叫杜蘅留步:
“这个案子,也不会在再开庭了。情况我大致跟您说一下……其实呢,每出来一
第(2/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