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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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才从法律上确立女子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规定夫妻各自享有其财产。在之前,女子婚后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出嫁时携来的一切妆奁财物、成婚后所得的一切财产,归丈夫所有。而按照窃情的时间线,第一章发生的时间是1931年9月20日上海因“九一八事变”组织抗日示威游行,距离正式颁布国民政府时期新婚姻法,仅过去一年。
所以,民国绝对是限制离婚的。男方婚姻无过失很难离婚。夫妻双方无感情或感情破裂基本不作为离婚理由。男方纳妾、嫖娼等行为不属于通奸,不作为离婚依据。男方有过失,女方提起诉讼离婚也常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民法对于诉讼时间有严格的规定。
据吴志信对北京1917年—1932年的离婚诉讼案研究,妻方提出离婚225件,理由不充分118件,证据不实104件。
我希望窃情是一篇现实向小说,这种现实不在于非要写一个出轨嫖娼男,也不想非要塑造一个“大女主”,而是一些更超脱和抽象的,连我自己也很难讲清楚的东西。很抱歉,之前状态不太稳定,现在重振旗鼓,可以继续向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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