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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32节

第(2/5)节
结成道侣的!

    翡不琢不写感情戏,心痒的读者只好自己上手了,据说还有人以此筑基了。

    这些“同人”里,人物崩坏已经是小事,有些脑洞诗千改听到了,都不得不感慨:论狗血,我远不如诸君矣。

    而在正月底,诗千改发表了《桃源》的第二篇。这一个月她缝缝补补,终于填完了坑。

    并且,她将这本小说更名为了《桃源公案》,补上了一个“前传”,正式解释了书生的来历——

    银杏楼。

    如今银杏楼都快成为翡不琢书迷的聚集地了,读者们自发组织起文会,每日看完新章回、再听蕊先生说书,与同好议论,好不快活。

    “原来‘桃源’居然是这个意思!”

    包厢里,沈若伊一拍桌子,兴奋道,“亏先生能想得到!”

    说到“桃源”,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个词的出处——陶翁的《桃花源记》。因其写的是主人公误入了一个世外之地,所以有不少人猜这是否代表了梦境。

    新的“前传”揭晓了谜底,原来主人公并不是做梦,而是某一日突然撞到了灵力乱流,回到了前朝!

    他本是修界人士,绿鹦鹉是他的一只灵宠,所以才那么通人性。然而回到前朝,灵力枯竭,两个人一身本领都发挥不出来了,鹦鹉最大的存在感也就变成了每日与他斗嘴——或许现在该添上一个“协助破案”。

    桃夏生身无分文回到了前朝,多次尝试却再也找不到那股灵流了,只好接受现实,与官府说自己先前都住在山里、如今下山,重新获得了身份文牒,从没入道的小文修变成了穷书生。

    就像勿闯桃花源的樵夫一样,桃夏生误打误撞留在了前朝,只不过他在“桃源”里留了下来。

    因为两个朝代巨大的差别,他的思路时常显得清奇,闹出笑话,这才有了第一篇开头外人眼中“愣头愣脑穷书生”的形象。

    “真不知道这是倒霉还是幸运了……”沈瑜神往道,“如果我也回到前朝呢?我定要成为富甲一方的巨贾……”

    翡不琢先生写了这个情节,他们才发现自己心里居然还隐藏着这种需求!

    有几人小时候或者晚上睡前不幻想自己在某某处大杀四方、成为一时英杰?

    而现在他们发现,如果把幻想的背景换做前朝……好像就更合理有代入感了!

    前朝许多东西都没有发展出来,若他们回去率先提出……咳,虽不道德,但想一想也不错嘛。

    而这回桃夏生破的第二个案子,也是一桩杀人案。

    这一回找他的是个男官员,说妻子外出吃饭时被下毒杀了,官府查不出究竟是谁,这小官员便找了刚破“奇案”的桃夏生求助。

    桃夏生身为修界人士,在书院的时候是学过一些关于人身体的知识的,放在前朝都能算得一个杵作“预备役”了。他提出了要求,要看一看官员妻子的尸身,出于礼节,只是观望。

    女尸还停在酒楼里,面色狰狞,仿佛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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