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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害得我脚下一个踉跄,他立马撒开宝贝的花瓣就要来接我,我不识好歹推开他,一并把他送的破花环扔在地,狠狠踩几脚。
“什么破东西,我不稀罕!”
年少的我不稀罕的不过是顾珩的关注,然而在见到呆愣愣的小垠时,我仍狠心地,趾高气昂地离去,留他一人在原地把破碎的花环拼好,悄悄放置在我的书桌。
后来小垠拯救我于危难,卧在病榻的他对我说:“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永远比不过顾珩。”
他大智若愚,看得比谁都清,“你偏爱顾珩,他不开心,你就不开心,从来如此,连你自己都没发现。”
因此之后某天林如意不慎从高高梯子跌落,是小垠救了她,为此扭伤脚,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顾珩担心,我也担心,甚至有些困扰,为何大家都喜欢林如意呢,顾珩便算了,可就连最乖最我听话的小垠也如此。
不仅他们,园丁,女仆和管家都对她笑眯眯,对我却总严肃着脸,我揽镜自照,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比她差在哪里?
她甫一来苏宅,便被安排住进旁宅,尽管叁人常一起上下学,但我与她并不熟稔,最大印象是瘦,就连请张姨特地给她熬鸡汤也不顶用。
不过她也不是毫无优点,看在她曾帮我踹了那老变态一脚,我愿封她为“护花右使”。
她也爱花,常帮园丁浇花,比我这假把式强多了。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只要秦先生不喜欢她,无关紧要的旁人我都不在意。
谁又能想到当日之言,竟一语成谶?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暴风雨来临前,我们曾有过一段好日子。
经过那件事后,顾与林对小垠的态度明显友好,我拉着他们在树下过家家,我和顾珩是妈妈爸爸,林如意和小垠是女儿儿子,小垠本来不愿意与我分开,被我一眼瞪回去。
顾珩也不愿意,觉得太幼稚,尤其是和我凑成一对,简直在侮辱他的人格,却敌不过林如意期待的眼神,他善于捕捉她微小的情绪,无可奈何屈服在我的淫威下。
但我们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陌生的,甚至在我们的游戏中,先有了孩子,才想起举办婚礼。
戒指是小垠用狗尾巴编织,上头紫色的小野花是顾珩寻来,插上去当钻石,林如意也摘了一把野花给我充当捧花。
我毫不矜持地笑开了花。
这场婚礼没有证婚人,只有两个睁着滴溜溜大眼睛的小哑巴,和一个比我还害羞,看都不敢看我的新郎。
我清清嗓子,循着记忆问道:“顾珩,你是否愿意苏简简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秋风低鸣,少年立在记忆的尽头凝睇我,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不愿意,可现在是假的,是演戏,如论如何都得给我留点面子不是吗?
我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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