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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说自己一直在帮他,殊不知是他一直在帮自己才是。
阿飞见他又陷入沉思,开口道:“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白云阁已经到了。
”李寻欢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入了太原城,快到了兴云庄都不知道。
果然如梅大先生所言,白云阁正是建在兴云庄的不远处的地方。
转过一条小巷,李寻欢顺着阿飞指的方向,一眼便瞧见了白云阁的招牌,李寻欢记得那个地方,那原本是个两层的酒楼,在这个地方的规模并不算小,李寻欢年轻的时候常常瞒着他爹与大哥陪江湖上结交的朋友去吃饭喝酒。
就在两个月前,他在回‘李园’的时候这个酒楼还在,他不过去了趟少林寺,再回来这酒楼便易主改了行业。
酒楼尽头连着一条有些阴暗的弄堂,那条小小的弄堂里也有个小店,前面摆着摊子买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孙驼子是个残废。
小店的那条弄堂对着的就是兴云庄的后墙,那后墙太高,挡住了弄堂的阳光,小店看起来有些昏暗。
这简陋的小店以前客人极少,每日冷冷清清,可是因为前几天不远处的酒楼改头换面成了青楼,还传出里面有位江湖第一美人儿,要在三日之后在白云阁里抛绣球选自己第一个入幕之宾之后,小店里的客人就多了起来。
江湖美人儿,自然是越多越好,闲来无聊的人很多,谁又想错过呢,何况听说这七姑娘还是个从未出过阁的处子。
李寻欢与阿飞来白云阁当然不是为了七姑娘,李寻欢站在小店外,吃吃的望着高墙里的小楼,又要开始咳嗽起来,孙驼子走出来招呼他,他都没有听见。
阿飞原本是要进去小店找个位子替李寻欢点些吃的,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忽然在弄堂的尽头看见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青灰色粗布衣衫,腰间系了一把长剑,身材修长清瘦,却是气度从容,眼眸如海一样深邃,若非他下颚与唇间续了三寸长须,那嘴角懒散的挂着三分笑意也能看的分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处从眉角到下颚处的一条泛白的长疤。
阿飞就这样看着他,也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跳的很快,明明从未相识,从未相见,却在冥冥之中觉得与这人有种特殊的关系,他只不过晃了一下,却见原本离得很远的那人已经到了自己面前,这人看脸色已有四五十岁,但偏偏给人的感觉也不过才三十岁年纪。
那男子看着阿飞,嘴角那慵懒的笑更浓,眸中的目光也变得柔和慈祥,阿飞几乎要陷在他那眼之中无法自拔,莫名其妙的觉得鼻尖酸涩竟要留下泪来。
“沈大哥?!”也不知二人就这样对视了多久,才见旁边回过来的李寻欢忽然满脸激动的上来一把握住了那男子的手,一腔热血几乎要从胸腔里喷涌出来,连那声音中都带了几分颤抖:“沈大哥,真的是你!”沈……阿飞忽然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要烧着了,一颗心脏砰砰的震得胸腔都在发抖,他脊背僵直,瞪着双眼,脑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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