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天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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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川应付给乙方金秀一所有销售利润的三成,并且有效期为二年。(从正式销售产品的时间开始)
二,如果失败,则甲方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责任,这笔交易乃是双方自觉自愿而成的。
三,如果乙方想要将所得利润折合成股份,那么乙方应该获得至少百分之三十的最终(原始)股权,而乙方则要为安洁儿公司进行为期三年的免费代言人。
注:第三条可由乙方意愿在一年内随时生效。
甲方:金大河、金大川
乙方:金秀一
公证人:公证处主任贾公证
律师:吴胜诉
打印人:李守阴
文秘:梅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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