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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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直接把整窝兔子都抱回家里养着。
有人问什么时候能宰了吃,被他怒气冲冲地赶出去:“你才吃,你才吃!这是我家的小宠物,一直养到它们病死老死。”
——养宠物。
好家伙,这般高雅的兴趣都有了。^js
被赶出去的那人甚是惊奇,逢人就说:“阿里哲家养了一窝兔子,说是当宠物养着的,特别有意思。”
“宠物?什么是宠物?”
“这个我知道!就是中原好多有钱人家,养些小动物,不为吃,就当小东西取乐的。”
“阿里哲家也没有钱啊……”
“害,管他有没有钱呢,赶明儿我要捉只鸟来当宠物。”
还是过了好些天后,明窈才从宁湘那里听了这事,难怪她这些日子总在族里看见鸟儿兔子,原来是这么回事。
一时间,族里掀起一阵宠物热。
大到小牛犊,小到一只白蚂蚁,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温顺的兔子。
大人们尚且收敛着,小孩儿以有宠为荣,出门一定要带着家里的小宠物,连地都舍不得它们下,偏要抱在怀里。
就连狄霄都带回来一只小白狼,推给明窈:“养着玩吧。”
“这可是狼呀。”明窈哭笑不得,摸着雪白小狼的背脊,整个掌心都是暖呼呼的,她心里喜欢,可理智又不敢真的留下。
狄霄说:“这是从野外发现了孤狼,只有四五个月大,我检查过了,狼群已经离开很久了,他是被落下的,后腿有一条受了伤,养着吧。”
“从小养大的狼护主,当做保护你的也好。”
得了狄霄再三保证,明窈的戒心也渐渐退去,她本就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见它伤了腿,更是怜悯心大发。
就连晚上睡觉时,小狼都破例上了床,占了狄霄的一半位置。
他望着夹在他与明窈中间的小狼,忍不住反思,这只小白狼真的该带回来吗?
不知怎的,转天再去讲学时,明窈竟然也把小白狼幼崽带上了。
“公主,您带的也是宠物吗?”
明窈竭力克制着嘴角的弧度:“是,一只小狼,首领非要我养着。”
“竟然是小狼幼崽,不愧是首领,首领对公主可真好……”
这一天下来,明窈想听的话全听见了,她原本就开心着,等晚上再回王帐,看着狄霄更是怎么看怎么欢喜,把人抱住,叭叭亲了好几口。
之后一段时间里,族人们或是在帐里织织毡布,或是带着宠物出去说说话,无需为衣食担忧,也不怕有外族进犯,日子不急不缓,却也温馨。
最近几天,狄霄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每天大早出去,直到傍晚才回来。
明窈问了一句,听他说在考虑加强族中的防卫,只具体如何还没定下章程。
因其中涉及到巡逻等问题,明窈不便参与,后面也就不问了。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连明窈都不怎么在王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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