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冤家之合欢交结】21-24
第(8/14)节
点同情,又看我长得还不错,168公分的身高,体格还蛮结实健壮的,就答应让我做到暑假结束。
她派给我的工作,是当随车小弟,是跟一位姓杨的老芋仔收送衣物。
记得那时,她给我月薪600元,还管吃一个午餐。
我雀跃似的回家跟爸妈讲,老爸听说是洗衣店的工作,他知道那家店,也就同意了,但是他说:「我一个月给你的零用钱就不止600元,也好,让你珍惜金钱的价值也好。」
第二天上班以后,我才知道这家店的生意有多忙。
因为那位老杨师傅,他每天早上八点就要装满一车的衣物送给客户,同时把要洗的衣物收回来。
到了下午一点,又要跑第二趟,每趟次都要将近四个小时,而且几乎要跑遍半个台北市。
刚开始那几天,我就跟着老杨跑,他教我做什麽,我就做什麽,同时我也注意学习收送衣物的一些手续。
才一个星期,我就熟练的可以帮老杨出面了。
至此以后,每到了一处,他就只坐在车内抽菸和看顾车子,上下楼收送衣物的工作就交给我了。
我是蛮勤快的,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好,也不曾跟任何人说起,更何况老杨有时会请我喝汽水,甚至还塞个5元10元给我买点心吃。
到了月底发薪水,我终于赚到这一辈子的第一笔钱,而且是新台币800元。
我问老闆娘,这个月只作了24天,为何给我那麽多?再者,不是说好600元的吗?她说没计较那些,多的算是给我奖励。
回家后,我把钱交给老妈,她高兴的合不拢嘴,她说:我的儿子会赚钱了。
老爸更高兴,他连同那800元,又加了400元给我,说:「这钱你留着零用。」
又说:「你那个老闆娘,人不错,记得要努力工作,才不会辜负人家的好意。」
要知道:那时一个大学毕业的新鲜人,月薪不过1500元而已。
领到那笔钱,我买了一隻胸针给老妈,又买了一顶宽沿帽给老爸,因为他常去工地,常要晒太阳。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特地在路口买了一串玉兰花送给老闆娘,因为我看她常在胸前挂着玉兰花,应该是夏天热得出汗,这样比较清爽吧?!虽然只是1块钱一隻的东西,可是她却出乎意外的高兴,笑嘻嘻的立即挂在胸前,还说:「阿雄,你这孩子,真贴心!嗯…好乖!」
说完,还摸摸我的颈背,问我工作和家裡的情况。
我客气的回她几句,至于家裡的事,我当然不会老实的跟她讲。
由于正值七八月的大热天,通常我都会在午休的时候,冲个冷水澡,换一套乾爽的内衣裤,再去睡个半小时的午觉。
那一天,我照例推开浴室,要进去冲澡,谁知给店裡的老陈佔用了,因为他肚子有点不舒服,要蹲很久的马桶。
本想就不要洗算了,这时那老闆娘看见了,就说:「阿雄,那你到二楼我家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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