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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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重修的孙鑫淼学长,门外每週固定报到旁听抢头香的猥亵肥宅三人众,还是更多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想要欣赏淫靡画面回家打手枪的大学生们,其实我大多记得长相了,但是这一位我真的是第一次见面,而且,大概160公分的个头,看起来像个小学高年级生!?「钱仲佑同学是个智商155的超级资优生,经过『资质优异学童自学方桉』,他已经完成高中以前的学业。
他立志要攻读刑法的学位,已经自己把犯罪论的部份几乎都读精了,只有竞合论的『吸收关係』部份没有办法弄懂,所以今天来旁听。
」
原来老师事前就知道这一件事,小钱同学有先写eail礼貌性地告知老师,实在很懂得做人的眉角,不像我当初对刑总产生兴趣后,一时性起就坐火车跑到台北东吴大学旁听林东茂、甘添贵老师的课,还大量地发问,简直就是个白目。
「钱同学今年几岁?」
「12岁。」
靠,我还以为是小学生,这样子算起来勉强是国一的年纪了。
听到他12岁,敏感一点的同学已经开始在心中等着看好戏,毕竟14岁以下的行为客体是关于性犯罪的一个加重处罚要件。
更多同学是向他投以讚赏的眼光,老师后继有人了,竟然年纪这麽小就来挑战一般人都听不懂的竞合论。
「你坐车来的吗?」
「嗯,我自己从高雄坐高铁来的。」
看着他稚嫩的脸庞,竟然不用父母亲陪同,自己跑到两个小时车程之外的城市,老师智商比他更高了两个标准差,不就更早熟?当年小小一隻的老师不知道是怎麽满足她的求知欲的,是不是也到处旁听大学、甚至研究所的课程?然后被怪叔叔们性骚扰,像今天的小钱一样。
「我们上课的举例方式很特别,你能配合吗?」
如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眼前这画面是挺令人感动的,一个天才教授面对着彷彿是小时候的自己,关心地在进行天才宿命的传承,像是跨越时空一样。
话说回来,老师再怎麽变态也不可能染指国一生吧,如果没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话,和未满14岁青少年性交可是重罪啊。
「嗯。」
小钱同学瞪大眼睛点点头,似乎在说明他追求学问的决心,不过这样一来,他就等于已经以「事前的同意」
阻却妨害性自主罪章中所有关于「违反意愿」
的构成要件了,接下来就看老师怎麽闪掉「未满14岁」
这件事,毕竟与未满14岁青少年性交,不管对方意愿为何,都是触法的。
「那请莹莹到前面来。」
这两天冷锋过境,大多数的同学都穿回冬装,不过韩莹莹虽然上半身穿了件灰色毛衣连身裙,下半身却好像不怕寒冷似地,没有再搭裤子或裤袜,虽然是小隻马,露出一双筊白笋般的大腿仍然比例完美。
「假设韩莹莹和陶峰嘉是一对夫妻。」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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