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猎人(03)
第(3/13)节
的当事人小史和阿生,竟然在主要证据只有当天出入ktv包厢的监视器画面,还有美愉活灵活现的谎话,就被控加重性交,而且一审还判决有罪,这虽然对一般人来说很难接受,但却是普遍法院的实际操作模式。
因为这个桉件被某些无良媒体渲染成富二代轮姦贫苦少女的桉件,所以受到了社会的瞩目,加上美愉的外型姣好,颇有藉此机会出道当艺人或最差也可以混个网路红人过过瘾的意味。
我看了看美愉,确实长得不差,有点像日本演员武井咲,身高165左右,即使故意穿着保守掩盖她的身材来强调受害者的可怜形象,丰满的上围还是呼之欲出。
可事实上,难道真的这样就能当艺人?现在的网红和电视艺人不乏单纯只是露奶卖骚就一步登天的例子,在我眼裡,她们和眼前的美愉没有两样,都被我归类成母猪,没有深刻对自己的了解,单纯只是幻想演艺圈的光鲜亮丽就妄想一步登天,才艺、天赋,一概阙如。
这是第三次和美愉见面了,我还是不由自主往她丰满的上围多看了一眼。
“这个桉件今天就把它结掉吧。”
看着前几次见面几乎毫无作为的我,审判长看着两旁的陪席法官和受命法官无奈地说,由于是上诉到高等法院合议庭,所以法官有三位,除了审判长是中年男性之外,其他两位法官和书记官都是女性,而且还很年轻。
他当然无奈,因为之前我几乎提不出任何新的证据,我的当事人更配合着我只是重複着毫无意义的情绪发言,所以审判长认为只要维持原判就好,多开的这几次庭都是浪费时间。
前面的制式流程跑完后,在书记官飞快的键盘打字声停止后,轮到我诘问证人的环节。
题外话,书记官使用的追音输入法最快可以达到每分钟300多字!一片寂静的法庭中听着书记官备感明显的键盘声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审判长,我现在可以请原告,同时也是证人的吴小姐,确定具结的法律效果吗?”
我向审判长询问。
“之前我不是请她具结了吗?”
我对面的年轻美女检察官不耐烦地道。
“您只问吴小姐是否知悉虚伪不实的言论需要负法律责任,并没有告知确切的法律效果。”
我微笑着看了看检察官。
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怀疑如果证人都知道伪证罪被判决有罪的刑度,是否还有这么多人敢在法庭上扯谎?不过大家要弄清楚一点,如果是被告的话,怎么扯谎都没有伪证罪的适用,因为被告没有自证己罪的期待可能性。
但关键就是今天吴美愉不是被告,因为证据少之又少,所以她也必须提供相关的证言,这时候的她既是原告也是证人,便没有说谎的权利。
“要是检察官懒得说的话我可以帮您说。”
我打着哈哈,这句话书记官就懒得打了,并没有任何重要性。
“刑法伪证罪: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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